
综合标准之三: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
作者&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07-08-30 15:36:33
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
前 言
普洱茶是云南传统的特色历史名茶,其生产工艺及品质特征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建立健全普洱茶“从茶园到茶杯”全程质量控制的标准体系,是昔洱茶产业发展的需要,是茶叶产品市场准入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普洱茶的产地环境条件,其技术内容与NY 5020《无公害食品 茶叶产地环境条件》相一致,从昔洱茶产业发展来讲,更具专一性。
本标准由云南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茶叶办公室、思茅市人民政府茶产业发展办公室、西双版纳州茶业协会、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农科院茶叶研究所、云南省茶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新、程达、夏兵、江虹建、吕才有、卢云、梁名志、李太仑、苏向宇、王星银、纪文明、张理珉、范焱。
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昔洱茶产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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